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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危险品许可 |
面向地区 |
值得注意的是,带有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
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
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有一定的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或委
派不实际参与安全管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担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安全管理人员应为专职。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6号令)》生效以前就已经获得了经营许可证,是否还需要重新办理?
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6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办法生效之前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
当在本办法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不得继续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可不可以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不可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
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6号令)》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同时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
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