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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化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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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批的,因为广州各区办理条件都有区别,番禺区、黄埔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花都区、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起来都比较麻烦,而且审核的门槛都不一样,前期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再正式申请,这样前期投入的成本费用及时间都比较大,如果申请过程中资料有问题导致没有审批通过,这样造成的损失就比较大。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监督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广州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是如何办理?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其实对于危化品贸易经营公司来讲都是比较重要且具备的资质,但是如果我们要从事经营危化品的话,一定要提前规划办理方案,准备充分符合的申请资料,有任何要求不满足的话,都可以直接导致整个办理流程进行不下去了,所有大家不要忽视张文军经理让大家协助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需要大家准备的条件及要求有办公地址及危化品从业人员,办公地址是一项硬性条件,有着诸多的限制要求,大家可以根据创企张文军经理的要求来准备符合条件的办公场地。
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个体工商户不行。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扩展资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区域;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